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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锻造道德政府
如何锻造道德政府
姓名:吕顺 学号: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
“敬德保民” “为政以德”是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重要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执政为民”也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念 价值取向和奋斗目标。党的奋斗目标是通过执政的中国政府完成的,所以要把党执政为民的的理念体现在行政决策 行政领导中,努力建造道德政府,使政府成为道德建设的核心力量。
一 加强执政党的伦理道德建设。
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政治依然是政党政治,绝大多数国家都是通过政党执掌国家政权来治理国家。再此意义上,可以说执政党的伦理实际上是政治伦理的核心。{1《从政治合法性看执政党伦理》李建华《伦理学研究》2005/1}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锻造道德政府离不开党的领导,所以要首先加强党的伦理道德建设。
江泽民曾说:“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就是相辅相成 相互促进的,两者缺一不可。” ,加强党的伦理道德水平必须考虑到道德与法律两种规范体系对之的影响。道德是法律的内在价值体现,公平 正义都是法律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这就要求执政党要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水平,成为社会道德的楷模,获得民心。法律是道德的形式保障,法律的制度化直接道德建设的实际水平,这要求执政党“不但要实现依法治国的任务,自身也要依法执政”。然而,无论世道的还是法律最终都要回映共同体根本利益的要求,因为惟有这样二者才能真正的很好的统一起来。所以中国执政党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全面加强伦理道德建设。
“执政党的伦理道德建设应该成为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2同上}
二 加强行政人员的“官德”建设,提高行政干部的道德水平。
官德,是指为官者在其管理活动和权力运作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德行素质。政治伦理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政治制度自身的伦理,一是制度中人的伦理。{3《政治家的责任伦理》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向怀宏《论理学研究》2005/4}“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儒家),“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法家),锻造道德政府提高行政人员的道德水平是关键。
“以德治国”的首要任务是从严治正政,激活行政人员的自律机制,强调行政伦理,努力提高其道德素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官德德体系,进而充分利用官德对公众道德所具有的导向示范功能,以优良的官风造就优良的民风,打造道德政府,以行政官员的道德人格力量来推进社会整体道德的发展和完善,推进政治德治发展。{4《谈“以诚待民,以德治众”》闻学良 工人日报2001/06/21}
邓小平曾指出:“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关键是干部问题,因为许多党员都在当大大小小的干部。”{5《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 P328}干部道德关系到国家的兴衰。行政道德体系建设,要把握好;两个来源与一个主体的关系。来源之一是,中国数千年文化传统中官德精华,诸如,“廉正清明” “为政以德” “贤能兼备” “刚直不阿”等;来源之二是西方文化中,尤其是西方官制中一些能为我们所借鉴的道德规范,如重视道德法律规范和道德社会规范,强调公务员奉公守法 克尽职守 廉洁自律关心公益等。一个主体是,社会行政道德的价值观,其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世界观的转变是根本的转变,离开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准则,干部就难免道德理想迷失,道德准则失范,道德行为失序。{6《中国热点》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出版P25}
三 转变政府职能。
建立道德政府,要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
由计划经济下的无限责任政府转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限责任政府 公共服务型政府面临诸多障碍。这些障碍的产生有众多主客观因素,但不可否认伦理责任的缺失是其重要的主观因素。一是地方保护主义阻碍统一市场的形成。当政府职能转变不触及政府及其部门利益时他们可能会积极拥护支持,当触及其利益时,抵触抗拒乃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便会发生。因为许多政府及其行政官员把政府职能当作谋求部门和个人利益的特殊工具,利用政府作为“制度供给人”的身份阻碍甚至破坏统一市场的形成,追求地方政府自身垄断资金的最大化,从而阻断了政府职能转化的进程。二是追求集团利益,以权谋利。在今天,无论是公共物品部门化,还是私人物品行政化都是地方政府及官员追求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最大恶果。大量的旨在获取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行政审批和名目繁多的摊派长期难以根除也是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利用“制度供给人”的身份,利用行政权力进行利益追逐的恶果。这一切都表明了各级地方政府极其官员在一定程度上伦理责任的不足或缺失。要消除恶果,只能靠政府发动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因为“中央政府的最大利益是国家的长治久安,他没有自身的最大利益。”{7《政府职能转变中的利益粘滞与路径依赖》龚益鸣 新华文摘2004/3}也就是说要依赖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把其价值追求坚定不移地变成各级政府及官员的伦理道德责任。三是在行政执法上未转向服务型政府,行政人员伦理缺失。如在扩大城市建设中,当前政府对农民征地比较多,搬迁时不做思想工作,强行搬迁,农民失地后,不关心农民生活。政府应扶持对农民进行培训,以企业需要为向导,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安排好农民工作与生活。这样才能保证政府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保证城市化的长足发展。{8《当代中国政府的伦理责任》叶青春 《社会科学研究》杂志2005/4P22}
四 清除腐败顽疾,实现道德政府对廉政的强烈诉求。
腐败被称为“灰色的癌症”是人类社会中古老的政治顽疾,古今中外盖莫能外。一民主党派人士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曾说:“谁能达到中国共产党?谁也不能打倒共产党!只有共产党内部腐败,才能不打自倒!”{9《2002年中国问题报告》浦动电子出版社P32}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们在反腐败问题上取得了一些成就,但腐败之风受社会习俗 道德习惯 价值观念等影响仍然存在。“在当代中国的道德建设中,制度供给的无效或低效十分普遍。”{9《当代中国政府的伦理责任》叶青春 《社会科学研究》杂志2005/4P22}“我们国家新制度供给在禁止和防范假冒伪劣 公款吃喝 公款消费 权钱交易等方面基本上是无效的;在禁止和防范坑蒙拐骗 侵权违约 赖帐不还 偷逃税金等方面是效率不高的。”{10社会转型中的应用伦理》吴国盛 北京华夏出版社 2004 P185—195}。腐败的“久治不愈”与各级政府和官员伦理责任不明 道德精神不彰有很大关系。政府及官员的伦理精神 道德风尚既是党和政府性质和宗旨的体现,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关键。所以,必须反对腐败,建立道德政府。
五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观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在现实生活中行政伦理道德的范围非常广泛,一般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系统内部的行政伦理关系;二是政府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伦理关系。{11《行政论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张康之 李传军2004/5出版}
在政府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中,就包含政府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政府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是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深化。政府与自然伦理关系的提出使政府都成为了伦理的主体,而在政府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中,道德要调节的对象只能是政府行为,由此形成的责任与义务也是一种纯粹指向政府的单向度规模形式。因此,政府成了自然环境的最大责任人。政府环境伦理责任的实现有赖于政府环境伦理道德意识的培养和“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环保机制的形成。{12《政府与自然关系的伦理构建》刘祖云《社会科学研究》杂志2005/3P17}
我国政府在上个世纪就意识到要坚持可持续的发展战略,这种战略“既满足当代人,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发展”。建立道德政府“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更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13江泽民《保护环境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人民日报 1996/07/16}。
在当代,面对环境与发展的双重压力,想要构建真正意义上的道德政府,就必须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谐调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观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伦理道德政府的必然要求,正如黑格尔说过的,“主观的善与客观的自在自为的善的统一就是道德伦理。”
- 作者: rushiwowen2086 2005年12月11日, 星期日 15:52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村民自治中的冲突之痛
姓名:吕顺 学号: 院系: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院 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
以村民直接选举为主要特征的乡村民主自治制度已在全国大多数乡村进行了多年的实践.乡村民主自治有利于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实现,有利于“还政于民”,同时,又与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基础(集体经济)相适应,所以它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和认可.村民自治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 一道被称为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民三大创举.然而,无庸讳言,由于其自身的某些特征,以及经济水平,文化背景.人口素质的差异和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其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冲突.
矛盾冲突
一﹑村民需要增加与村委会服务弱化的矛盾冲突.
随着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村文化信息条件的改善,农民的自我权利意识有所增强,加之农民对这种由自己选举出来的权力组织本身有很大的期望,所以这些势必对村委会的服务功能提出巨大的挑战.然而,在一些农村经济发展不充分的地方,特别是严重缺乏经济贫困的地方,因为缺少物质基础 ,村委会难以为农民提供良好的服务,相反村委会办理公共事物和社会事业,要完全依靠农民出资出力,因此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不高,村民自治运作困难﹑效果不好,有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甚至长期处在瘫痪状态.
二﹑传统观念与自治意识的矛盾冲突.
笔者认为这类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由于受长期受专制历史的影响,世代生活在小农经济中的中国农民缺乏民主经验和民主习惯,民主观念民主意识不强,不善于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另外,农村中的封建家族意识封建家法也是影响和阻碍村组织自主开展工作的重要原因.
其次,村民对村委会的认识不够全面,甚至有失偏颇.3000年“乡里制度”的历史,使农民往往把村委会等同于“治理”自己的行政机构,而没有认识到它因地制宜的自治性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性.一些地方的农民群众不称村委会主任为“主任”而习惯称之为村长就反映了这种认识偏差.
另外,有些实现机关的行政人员观念保守,迟于转变更新,他们对村委会的认识同样不够到位.所以有不和实际的要求村干部实行八小时坐班制的荒唐做法.这也是行政机关经常越俎代庖,不合理干预农村工作的重要原因.
三﹑行政管理权与村民自治权的矛盾冲突.
目前我国农村管理体制中有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力: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权与村民自治权.因受权力生成机制(前者为上级指派,后者为村民选举)的制约,乡村执政者更多对“选民”负责,而乡镇行政管理者更多对上级机关负责.所以,当两者的目标和行为在村民利益上达成一致时,他们可以协调合作,但当二者相左甚至相悖时,矛盾便油然而生,如果这种矛盾没有被及时合理 有效的解决的话,那么则会导致两种极端现象的产生—“过度自治化和附庸行政化”①笔者认为:从目前情况看,“过度自治化”倾向在全国并不普遍,而”附庸行政化”的倾向在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四﹑党支部与村委会的矛盾冲突.
“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对111个村的调查,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关系紧张的占11.8%.由于长期关系紧张,两套班子﹑两套人马,各定各的调,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戏,内耗严重,难以形成合力.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力二元化”(<调研世界> 2005年第8期41页)
如此高的比例,如此大的矛盾,足以用另人瞠目结舌来形容.然而,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党支部与村委会的权力二元化,俗称两驾马车的现象?我认为这与没有很好的界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和两者权利边界模糊不清有直接的关系.而我所了解的我国目前农村的怪现状是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两个职务通常是“一肩挑儿”.虽然这种办法减少了两者间的直接矛盾,但这终究是一种权益之计,最多算一种技术上的巧妙设计,而不是解决矛盾的根本保证.
如此看来,村民自治似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然而就我个人认为,可通过以下几方面解决村民自治中的问题.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坚持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从根本上解决村委会服务功能弱化的问题.
经济的发展可以为凝聚群众提供物质基础.试想,如果一个村的经济实力较强,那么不仅村委会的运行经费可以由集体组织承担,而且农民也会因集体经济和自治组织给自己带来的利益而减轻负担.这样一来,村民组织必然享有高度的威信,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其服务功能也会在实践中不断加强.
二﹑大力提高农村教育文化状况,做好村民自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更新观念,以保证村民自治权利的顺利实施.
列宁曾说过:”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而占我国人口的1/4的文盲大多集中在农村.所以,首先要努力改善农村的教育环境,提高农民(包括村委干部)的文化素质和政治参与意识.纠正村民对村委会的错误认识,积极引导农民学会正确的行使自治权利,自觉参与自治工作,使村委会的权力真正为民所依﹑为民所使.另外,政府的行政人员也要及时转变观念,正确的引导﹑帮助和监督村委会的各项工作.
三﹑引导村民正确行使自治权利,转变基层政府对农村的管理方式,防止出现过度自治化和附庸行政化的极端问题.
首先要明确的是行政管理权与村民自治权在最终归属(权力属于人民)和运作目的(为了群众的利益) 上是一致的,有关的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是明确的,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二者的矛盾是完全可以解决的
另外需要明确的是—“行政管理不等于行政命令,村民自治不等于不要行政管理.”基层政府要改变和自治委员会上下隶属的行政关系,村组织也要纠正绝对自治的错误认识.
四﹑细化 厘清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的工作范围和权力阈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凡是涉及乡村集体和村委会所辖内的事物只当由村委会负责,党支部应主要负责乡村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等党内事宜.
那么,如何发挥党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呢? 本人认为可以让党员通过合法平等的方式参与村委的竞选,这样既保证了党对村委会的积极领导,又是通过合理方式能得到农民群众的认同,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同时对于党员也是一种极好的考验和激励.
五﹑ “ 合村并组”
据了解,违法选举常发生在较小的村落,因为那里容易受家族势力的影响和控制.所以我认为可以采用 合村并组的方法: 一百户人家以内的小村不设村民委员会,而从几个小村中共同选举产生一个村民委员会,实行统一自治.这样,既有效的防止了选举中各种问题的出现,又同时减少了选举成本和村委会的管理成本,有利于村委会向农民提供廉价优质的服务.
任何事物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漫长的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村民自治亦是如此。虽然, 目前村民自治的进行中仍存在着许多矛盾和冲突,但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总有一天会在农村建立一种 “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 的完善体制.
农村自治中有冲突之痛,然而,痛----并完善着。
- 作者: rushiwowen2086 2005年12月7日, 星期三 19:0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